北京計劃“封殺”超標電動車 是福是禍?
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,目前全社會保有量約2億輛,年產量3000多萬輛。據(jù)工信部調查,實際使用中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超過40km/h,重量超過70kg的超過70%,在北京市最新的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中,這些都是非法車輛,將被禁售。而已經售出的產品售后維修也是個大問題(最主要是換電池),這也意味著消費者的權益也很難得到保護。
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危害?
電動自行車、三輪電動車、老年代步車,因為缺乏相應的管理細則,用戶普遍不上牌照、不守交規(guī),在馬路上橫沖直撞,給城市交通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。在當前的交通事故糾紛及交通肇事類案件中,涉電動自行車的案件占相當大比例,騎行超標電動自行車者多因車速過快或闖紅燈、搶行占道造成交通事故。
這些騎車的主兒都沒保險,即使交規(guī)上負主要責任,償付能力上也屬于“弱勢群體”,讓機動車主很是頭疼。
“一刀切”真的好嗎?
這類交通工具的盛行也有著很多積極意義,特別是保有量巨大的兩輪電動自行車,極大緩解了城市公共交通運力嚴重不足的現(xiàn)狀。經濟、環(huán)保、便捷、省心,滿足了無數(shù)家庭短途出行需求,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、接送孩子、生活用品及小商品采購。而對政府來說,一刀切的做法不僅會讓城市公共交通“壓力山大”,也會招致極大輿論壓力,一個處理不當還要被扣上“懶政”的帽子。
對于機動車主指責電動自行車橫沖直撞,不守交規(guī)。很多電動自行車車主表示,這個鍋不能完全甩給我,缺少法規(guī)約束,又沒有嚴格追責制度。受利己主義思想驅使,部分人難免會干出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。將心比心,假如你的機動車不用上牌,違法交規(guī)也沒追責,你還會像現(xiàn)在這樣老實本分嗎?甭說沒交規(guī),就是有交規(guī)的當下,機動車主違章并線、加塞、停車還不是家常便飯。
至于現(xiàn)在的電動三輪和四輪老年代步車,用著機動車的殼子,還完全不用守機動車的規(guī)矩,被禁止出售一點不冤枉。說實話,這類交通工具現(xiàn)在同時被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兩方嫌棄,確實前途堪憂。
總而言之,電動自行車的亂象最主要還是缺乏有效的整治,放任自流“要不得”,一刀切同樣“不可取”,這需要廠商、消費者、交管部門,乃至國家基建部門的共同努力,可謂任重道遠。
違規(guī)了怎么罰?
5月31日,北京市工商局會同市質監(jiān)局、市公安交管局、市公安消防局,共同約談本市大中型電動車經銷商及部分銷售門店代表,就本市電動車生產、銷售、行駛、銷售場所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指導,要求各企業(yè)落實主體責任,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銷售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,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。據(jù)悉,從7月份開始,工商部門將對仍在違規(guī)銷售電動三輪、老年代步車等電動車的商戶,依法嚴厲查處,暫定價格是一輛罰2000塊。
作為目前國內保有量巨大的代步工具,電動自行車有其存在的正當理由,甚至成為一些低收入家庭和工薪族必備的出行工具。尤其是,電動自行車的既可有效緩解交通擁堵,也可以減少因機動車尾氣排放帶來的環(huán)境污染和城市霧霾。超標電動車的存在固然是不容忽視的問題,但這顯然不能成為禁售電動自行車的充分理由。
禁售兩輪電動車有什么影響?
目前,北京市的做法只是開了個頭,主要從源頭抓起,嚴格把控電動自行車的參數(shù)標準,最主要的是重量和車速,自行車不能超過55kg,車速不能超過25km/h。基本就是當前共享單車的體重和速度,可以說,當前80%的電動自行車都不合標準,面臨淘汰。
對消費者來說,這類超標電動自行車禁售之后,之前商家提供的售后服務肯定會受到影響,例如大容量的電池、大功率的電機必然是管控重點,車子壞了找誰修?誰來保護已購買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?北京市目前的做法只是降低道路的交通壓力和事故率,自己是省事了,但卻損害了底層大眾和廠商的利益,目前并不值得其他一線城市效仿。
●我們需要的是怎樣的未來道路交通?
俗話說,堵不如疏,嚴格管控電動自行車的源頭固然能夠有效降低相關的交通事故率,但完全將責任甩給了廠商和消費者,作為道路交通的管理者,自己倒是一身干凈。
問題的關鍵還是如何加大交管投入,在法律上明確各級電動車的道路權益,并統(tǒng)一上牌、嚴格追責,這才是解決問題該有的態(tài)度。最后,在城市新的道路規(guī)劃中,還是應該給電動自行車這種體量巨大的交通工具規(guī)劃出專用的車道,明確與機動車之間的路權劃分,并嚴格管控。各行其道,自然就少了很多沖突。
在未來,高品質的電動車將成為都市交通的主力,其中必然包括不占空間的兩輪、三輪電動車,想要從容面對這個高效、環(huán)保的多元化未來交通環(huán)境,光靠限制電動車的“噸位”、“車速”完全是治標不治本,教育、交管、基建都要付出更多努力。
●總結:
電動自行車不僅節(jié)能、環(huán)保,解決了交通擁堵問題,同時,該產業(yè)的迅猛發(fā)展、空前繁榮,每年都是國家的重要創(chuàng)收組成部分、納稅大戶。然而,這些錢并沒用來建設專項的交規(guī)、擴展交管規(guī)模,也沒有用來建造“電動自行車友好型”城市道路。如果因為政策的短板閹割了這個產業(yè)的未來,恐怕要令社會大眾寒心。
電動自行車雖小,但卻是考驗政府創(chuàng)新社會管理,重視民生程度的一道大考題!不管是為了降低事故率,還是維護機動車的權益,禁售電動自行車都不是最優(yōu)選。消費者權益如何保障?公共運輸能否承受壓力?棄電動車鼓勵機動車后,停車位夠不夠,停車費漲不漲,牌號限不限,如何限?這都是不得不通盤考慮的民生問題,光一個“禁”字怎么著都逃不掉一個“甩鍋”、“懶政”的帽子。(中國汽車消費網)